新揚科董事會決議國內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清償方案等事項
(97/11/21 16:42:23)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3144)新揚科-公告本公司97年度董事會決議事項

1.事實發生日:97/11/21
2.公司名稱: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97年度董事會決議事項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據本公司97年11月20日召開之第三次債權人臨時會議,親自出席及委託出席之債權人持有之公司債張數為2,407張,佔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總數2,494張之96.51%已符合公司法第263條債權人之出席之規定,並經全體出席債權人無異議決議通過國內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清償方案。
2.本公司財務報表之簽證原委由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寇惠植會計師及陳嘉修會計師擔任,基於業務上之考量及因應內部管理之需要,擬決定自民國97年度第四季起將本公司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轉委任資誠會計師事務所辦理並授權董事長分別與前任會計師(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及繼任會計師(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洽談相關變更與辦理委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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